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福田区新莲小学过渡性办学改造工程项目,将采用邀请招标(抽签定标)的方式采购。
一、招标文件编号:xlxx201807002
二、招标项目名称:新莲小学过渡性办学教学楼,办公室及功能室改造工程。
三、项目内容:
1、改造工程项目:新莲小学过渡性办学、教学楼、办公室及功能室改造工程。
2、改造工程起止时间:2019年1月1日至1月30日
3、采购预算:人民币 46 万元以下(最终以审计价为准)。
4、工程地点:校园内,可现场考察,根据实际情况及学校要求编制工程量,按照审计为准。
5、现场考察时间为2018年7月17 日
四、工程质量指标要求:工程中所使用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环保材料,符合工程规定的施工及质量要求。
五、招标文件获得方法:供应商在福田区新莲小学校园网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并进行投标响应。
六、招标方式
定标方法:采用邀请招标抽签定标(大号中标)。
七、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福田区小型工程预选库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深圳市有同类项目的施工案例,提供单位名称及相关联系人、联系方式。
3、供应商近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深府购[2014]16号,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
八、投标书要求: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市、区属学校同类项目中标案例清单;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5、其他需要补充的资料。
九、投标方式:按照上述要求,形成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并密封于2018年7月19日15时前交至学校值班室。
十、资质查验:深圳市福田区新莲小学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十一、相关事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19日15时(北京时间)。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按第八、九条投资人需提交材料)一式贰份(密封,封装处盖公司公章)送达新莲小学值班室。
2.开标时间:2018年7月 19 日15时(北京时间)(若更改时间另行通知)
3.开标地点:新莲小学三楼小会议室
4.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进行查询:
5.投标响应不足三家时,另行发布招标公告。
6.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755-83061281---827
7.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北村东新莲小学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福田区新莲小学